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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办法
来源:广西招考信息网 2009-9-17 16:05:53 【字体:小 大】

A、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在广西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规定取得全部合格成绩后,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考院校副署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参加自学考试没有年龄限制和地域限制,考生可以在广西区内各市、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报考;可以在广西区内设置有考区的市、县范围内选择当次考试的考区。自学考试没有学习时限和考试持续时间的限制,考生单科考试及格后可发给单科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分为专科层次和本科段层次。考生所报考的专科(含本科专业中的基础科段)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实践环节考核、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考生具有专科层次毕业资格,所报考的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专业所要求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实践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广西从1984年开始举办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2008为止,已经有24万多人获得高等教育本科或者专科毕业证书。

从2006年起,我区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三次考试,一般在每年1月份中的一个双休日,4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时间一般为考试前的2个月左右,以当次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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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考区设置                                  

    1、除以下限定外,考生可在广西各地设有自考考区的市、县参加考试。

    2、自治区直属的各高等学校考点,只能接纳本校助学班的学生参加所学专业的考试。

    3、物流管理专业中的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由广西交通协会委托的南宁赛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接纳考生个人报考工作。考试时间另外安排,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

4、商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区只设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两个考点。由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自考办负责报考和考试工作。

    5、艺术听力类考试科目(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欣赏,外国音乐史等),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宜州市、玉林市考试。

    6、非艺术听力类考试科目(听力,日语听力等),南宁市区、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的考生,到广西大学考试,其他考生可在本地考试。

7、外语口试类科目(口语,口译与听力,日语听说,越语听说,越语语法等),助学班考生在本校考试,社会考生可以申请参加助学班考试。其中口语,口译与听力作为非常规考试安排在11月初、在广西大学考试。

    8、艺术类现场评分科目(试唱练耳,声乐,合唱与指挥,键盘,伴奏,舞蹈,二声部视唱,教师口语,器乐,钢琴等),在广西艺术学院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9、艺术绘图类科目(素描,平面广告设计,色彩,构成,基础图案,表面图技法,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标志设计,国画,应用美术,色彩,水彩等),在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工学院考点,以及柳州市、梧州市市直直考区考试。

10、由于某些专业的特殊性,报名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护理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艺术类专业自学考试的。应分别向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院函授部、广西医科大学自考办、广西中医学院自考办、桂林医学院自考办、广西艺术学院自考办咨询。

11、自学考试考区或直属考点的市、县、院校及其代码:

001南宁市直  

007柳州市直 

004桂林市直  

010梧州市直(011苍梧县 045岑溪市 046藤 县)  

089北海市直   

044防城港直 

091崇左市直  

038来宾市直   

049贺州市直  

053玉林市直(058北流县)

054贵港市直(056平南县)  

061钦州市直  

066河池市直(067宜州市)   

077百色市直

 

105广西大学    106广西民院   107广西师院   114广西财院    115广西艺院   117广西医大   118广西电大

 

101广西师大    102桂电   119桂林旅专   120桂林工院   

 

注:以上考试地点是否安排当次考试,以当时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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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报名、换证、办卡和报考办法   

     这里推荐一种报名报考办法

术语意义: 报名:使新考生获得报考的资格
    换证:使2004年4月考试以前的老考生获得报考的资格。
    办卡:使考生获得网上报考和支付报考费,查询信息的方便手段。
    非常规考试:非助学班考生的口语、口译与听力等特殊科目的考试。

 

一、报名、换领新准考证、办理广西自考卡

(一)报名和换领新准考证是为了取得自学考试的报考资格,分以下两种情况:

1.新考生必须报名。新考生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前,必须填报考生个人基本档案信息、进行电子照相,取得准考证。

2.老考生、且2004年7月考试以来未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必须换新证。考生要重新填报考生个人基本档案信息、进行电子照相、取得2004版新准考证。

(二)已经获得2004年7月考试以后新版准考证的,若需享受农行提供特别服务的考生可以办理广西自考卡。有广西自考卡的考生,可以快捷地查阅本人的报考信息和考试成绩,可以在网上报考和支付报考费,可以修改部分个人信息资料,可以在网上报考截止日以前修改自己的报考科目。                                      返回

(三)报名换证时间。

原则上不规定报名换证的时间。各地自考办可在方便的时候接纳考生报名、换证。但是一般在报考期间同时接纳考生报名和换证。

(四)报名、换证和办卡的地点和方式。根据考生的各种具体情况,可以选择以下所列办法之一:

1.新考生报名

1)可到当地自考办现场报名。考生持身份证报名。在自考办报名现场照相;填报《报名登记表》一份,英文名、电话、电子邮箱和备注可以选填,老准考证号一栏不填,其他栏目必填;自考办当面录入考生基本档案信息,打印基本信息校对单给考生签名确认;考生交费;考生在指定的时间领取2004版准考证。

2)可在网上预报名后到自考办确认。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报名报考页面按提示操作。由考生自己录入考生基本档案信息,当即取得准考证号;考生记录下此准考证号在报考期间到当地自考办报名现场照相;当地自考办打印基本信息校对单给考生签名确认;考生交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   返回

2.持有13位考号的旧版准考证的老考生,必须换领新版准考证。办理办法与新考生报名基本相同,但是除此之外,考生必须提交旧版准考证。自考办报名点录入信息的时候,姓名一栏不用录入,也不能修改,其他栏目可以在确认前录入和修改。

此类考生如果在换证前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因而姓名与原自考档案信息不相符合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办法之一:

1)先办换证手续,但是暂时不印准考证,考生应尽快在自考办申请更改考生基本信息,待区自考办批准后,按自考办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

2)用升级以后的身份证号按新考生报考。

3.持有非13位考号的旧版准考证的考生,必须换领新版准考证。办理办法与新考生报名基本相同。但是除此之外,办理换证手续时考生必须提交旧版准考证,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或者网上填报网页表格的时候必须填上旧准考证号。自考办在录入信息的时候必须注意考生姓名与原来老准考证的姓名是否相同,如果不相同则按新考生报名处理,即不要录入老准考证号。返回

4.重要提示:从2009年4月考试开始,农行网点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但仍然继续为考生办理广西自考卡。持有2004年7月考试以后的新版准考证的考生,可以在报名报考期间或农行规定的其他时间内,自愿到农行指定网点申办广西自考卡。

(五)有关报名、换证和办卡的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持有一个准考证。

2、考生报名或者换领新准考证,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3、考生遗失准考证,应携带身份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发手续,准考证号不变。考生遗失广西自考卡,应该到农行去挂失,申领新卡,准考证号不变。

4、考生如果忘记上网登录的考生密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重置密码。考生如果忘记网上报考费的支付密码,凭身份证和自考卡到原办卡网点重置支付密码。

 

二、报考

(一)报考是指考生填报当次考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确认报考信息、收费等过程。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具有报考资格:

1.持有2004年7月考试以后的新版准考证。

2.持有广西自考卡。

3.办理准考证过程中,尚未领到准考证,但是已经对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并交纳了报名费。

(三)报考的时间。每年三次报考,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时间安排为准。现场报考时间由当地自考办予以公布;网上报考和支付时间在网上公布。

(四)报考的专业和科目

1.可以报考初次填报的专业,也可以报考其他专业(包括本科和专科专业);可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可以同时报考专科类专业和本科段专业。

2.某些特殊的专业和某些特殊的科目,仅限于在某些规定的考区参加考试,见前面“考区设置”)。

3.某些科目的考试地点被限定在某些考区考点,报考时一定要注意所报考的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与地域的安排。如果报考了受到地域限制的科目,就有可能考试科目分别处在不同的考区。所以报考时要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的具体规定,以免因时间来不及而延误准时参加考试。

(五)常规考试的报考方式和地点。

根据考生的各种具体情况,可以选择以下各种办法之一:

1.持有2004年7月考试以后的新版准考证的报考办法

1)在自考办现场报考方式。自考办将《报考单》发给考生两份,一份由考生填写(其中报考地点代码不用填,填了无效)。要求一定要考生签名,然后交报考点当面录入,另一份由考生留存。报考工作人员当面录入一次,录入过程中电脑有转移考试地点等提示信息的,应该转告考生,询问其是否继续报考。然后打印出确认单让考生确认并签名,或者在后台进行二次录入和校验。这种报考方式,考生报考的考区即为考试地点(不设考区的报考点和某些不允许本地考试的专业,要在另外规定的地点考试)。

2)网上预报考后到自考办确认和交费的方式。首先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按提示操作,然后到某一个考区的自考办确认。自考办打印确认单给考生确认和签名,收费。这种报考方式,确认的考区即为考试地点,考生所填考试地点代码与确认地点不一致的,以确认地点为准。(不设考区的报考点和某些不允许本地考试的专业,要在另外规定的地点考试)

2.持有广西自考卡的报考办法

1)在网上完成全部报考过程的方式。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在网上报考。报考时按提示操作,并在网上支付报考费。这种报考方式,考生可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考试地点。

2)可和第1点持有准考证的考生一样,在自考办报考或确认,但这种报考方式,考生报考或确认的考区即为考试地点(不设考区的报考点和某些不允许本地考试的专业,要在另外规定的地点考试)。                    返回

(六)非常规考试的报考办法

非常规考试一般是在常规考试以后的下一个星期六在有关大学集中考试。可参看当次考试有关提示

1.非常规考试的报考参照常规考试报考的办法进行,但是仅限于在自考办现场报考。

2.考生报考非常规考试需填写《非常规考试报考单》。

3.考生现场报考时,自考办一定要打印确认单给考生确认后签名,或者在后台进行二次录入和校验。

4、考生应该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报到并另外交纳考试考核费用。返回

(七)有关报考的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时,所填写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代码和考试地点代码必须准确无误,填写有误的报考无效。

2、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报考手续。受托人必须按报考时的承诺,将报考单的副本面交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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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分卷考试的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

      分卷考试是指答卷分为手写答题部分和填涂答题卡部分的考试。

以下8个科目为分卷考试科目:

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2 英语(一)

0015 英语(二)

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729 大学语文

考生报考以上科目,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垫板、塑料橡皮和削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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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的有关规定

1、可以携带计算器参加可能涉及计算的考试科目的考试。

2、携带计算器的类型限制:不能携带含有手工录入记事信息或者计算机输入记事信息或类似功能的计算器;不能携带按键上印有全部26个英文字母的计算器;不能携带按键上印有汉字边旁部首的计算器。

3、对违反规定,违规携带了规定类型以外计算器的考生,按考试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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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入场后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二、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纸张、武器、书包、袋子、文具盒、电子记事本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因各种原因已带到考场的,必须集中放在指定地点,但监考员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与所考科目是否相符,是否有缺页、缺题,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准确清楚地填写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座号,不能漏填或者填错。凡姓名、准考证号、座号三者之一填错的试卷,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成绩无效。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四、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可以交卷出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题分发错误、缺页或字迹模糊不清等,可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六、书面答卷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在同一科目的书面答卷中,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墨水。答题不能写在草稿纸上。填涂答题卡必须使用2B铅笔。作图的科目按照要求采用适当的笔。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离开座位到处走动,不准交头接耳和左顾右盼,不准夹带,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换卷和传抄,不准冒名代考,不准贿赂监考人员。

八、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考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得翻看他人答卷。提前交卷的考生,要先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允许后再离开座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

九、考生如有违规,按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违规考生应在监考员登记的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拒绝签名的,准考证暂时不发还考生。考生被监考人员认定违规,对所认定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应当即到考场办公室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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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规定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相符合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0)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经查实本人参与其中的;

12)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3)其他作弊行为。

3、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中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的;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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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考生个人信息的修改

1.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报名点打印的校对单要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照相时要注意成像质量,该相片作为毕业证书的相片。

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在报名和换证时一经确认,其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相片、考生属性等,不可随意更改。修改权限如下:

姓名、相片、出生日期已经改变的,或者原身份证号不是15位的,相应的姓名、相片、身份证号修改权限为广西招生考试院。

性别、出生日期没有改变、且原号码为15位的身份证号,修改权限为市、县、院校自考办。

考生属性(社会考生或者助学班考生),修改权限为助学院校。

其他个人信息,持有广西自考卡的考生可以自己在网上操作,对本人的这部分个人信息进行更改。

3.姓名、相片、身份证号三项需要更改的,由考生在当地自考办申请填写《考生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交当地自考办逐级上报审批,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修改。考生要按以下各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1)申请更改出生日期已经改变身份证号,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新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与原来不一致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当地自考办要对原件进行审核,留下复印件。(在准考证或者自考卡没有更换以前,除了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以外,还要携带这个证明参加考试。)

2)更改姓名,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分三种情况另增加提交其他材料:

考生已经正式改名的,要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本及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一份;当地自考办要对原件进行审核,留下复印件。(在准考证或者自考卡没有更换以前,除了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以外,还要携带这个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填错报名登记表的,或者网上报名后签字确认失误的,必须在参加当次考试前填写申请表,当地自考办盖章确认申请日期,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日超过期限的当次考试成绩无效。

当地自考办录入姓名错误的,由录入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交当地自考办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3)更改相片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相片由当地自考办负责重照并上传)

以上所有的复印件必须由当地自考办核验原件,在复印件写上“原件已核”并由核验人签名。

4.考生忘记上网密码,由当地自考办负责更改密码。考生修改上网密码必须出示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代理办理的还要出示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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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009年4月自学考试有关提示
    成绩查询:
    持有广西自考卡的考生,可于2009年5月10日开始,在网上查询成绩。
    一般考生可在2009年5月下旬到报考点的自考办现场查询成绩,或者按照当地自考办通知的办法查询成绩。具体时间由各市、县考区自考办和各高等学校考点自考办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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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09年10月自学考试有关提示
    1、报名:
    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 可先在网上预报名,然后在2009年8月29日至9月6日期间(具体时间请注意当地自考办公告),到当地自考办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报名后可自愿到农行网点申办广西自考卡。
    2、报考:
    网上报考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至9月9日。持有广西自考卡的考生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广西自考网上系统在网上报考。报考时按提示操作,并在网上支付报考费。
    自考办现场报考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至9月6日期间(具体时间请注意当地自考办公告)。
    3、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4日和25日两天。
    4、考场查询:
    持有广西自考卡的考生,从2009年9月22日至考试前,可以在网上查询考点、考场和座位安排信息。
    一般考生可按照当地自考办通知的办法查询;可以在当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考试通知单(可以不领,参加考试不需要携带考试通知单。)
    5、成绩查询:
    持有广西自考卡的考生,可于2009年11月14日开始,在网上查询成绩。
    一般考生可在2009年11月底左右,到报考点的自考办现场查询成绩,或者按照当地自考办通知的办法查询成绩。具体时间由各市、县考区自考办和各高等学校考点自考办自定。
    6、非常规考试报考:
    报考0594口语和0602口译与听力的的考生,应在当地自考办接纳考生报考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现场报考,填写非常规考试报考单(可在本网站下载,见最后面)。不可以网上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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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其他资讯

1、专业的考试计划、主考学校和使用教材请看:http://www.gxeea.cn/zxks/zyjh.htm

2、有关变更和通知可经常浏览本网站首页-自考-自考信息。

2、购买自学考试的教材,可与广西博文图书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1-5326804、5312821。邮购电话:0771-5503797。

3、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应在广西自考办网上公布成绩之日起60天内,向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771-53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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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表格打印、下载(如要保存表格文件,可点击以下链接,然后选择“文件-另存为”)

    非常规考试报考单

    考生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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